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渝中区,位于长江上游地区、重庆大都市区,属重庆主城九区之一。地处在长江、嘉陵江交汇地带,由于两江环抱,形似半岛,又名渝中半岛。渝中区作为重庆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以及商贸流通中心,别称“山城”、“江城”,巴渝文化、抗战文化以及红岩精神在此发源。截至2013年12月31日,渝中区户籍人口630762人。截至2015年1月8日,渝中区幅员面积23.71k㎡(陆地面积18.54k㎡),管理11个街道(朝天门街道、解放碑街道、上清寺街道、南纪门街道、七星岗街道、菜园坝街道、两路口街道、大溪沟街道、石油路街道、大坪街道、化龙桥街道)。渝中区作为全国文明城区,并获“中国爱心城市”、“市级环保模范区”、“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”、“全国科普示范区”光荣称号。2017年,渝中区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。